关于做好提醒学生谨防“以资助为由”上当受骗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20浏览次数:125

各位老师、同学:

国家自2006年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和课本费,2008年开始对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学杂费,有关政策均已按规定落实到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学生,不存在“义务教育退款”问题。高中助学金、中职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资金会全额下拨到学校,在发放前,已经提前统计了受助学生银行卡等信息,钱会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或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发放时不需要学生或家长再提供任何信息,资金发放也不存在最后期限,是学生的钱始终都是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也是由开发银行省分行直接通过支付宝汇付。所有资金发放若存在问题,会由学校或是学生资助部门与学生本人联系核实。

为确保学生、家长不上当受骗,我们要高度重视提醒学生预防此类诈骗的工作,要及时通过校园网、论坛、校园广播等或由辅导员、老师传达等形式将该通知内容告知每个学生,提醒学生提高警惕,注意分辨真伪,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特别是要妥善保管自己银行卡或网银账号,一旦遇到假冒教育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操纵、银行ATM机转账的手段实行诈骗的行为时,应及时联系学校资助部门及各地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或直接向110报警。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7-88147366


 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