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校党建制度建设,构建高校党建工作大格局
湖北省先后建立健全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度、省领导联系高校制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联席会议制度、高校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督导巡视工作制度。
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介绍,省级党政领导干部“走进校园、走上讲台”已制度化,近4年来,湖北省领导有60多人次深入高校调研、座谈、为师生作形势报告达100多场。
面对高校党的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出台十条创新举措,以全面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为主线,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高校党委决策和运行机制,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该《意见》明确强调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工作,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对学校工作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校长在党委领导下,主持学校行政工作,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明确提出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由党委常委担任或兼任,从班子建设上强化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目前,省属35所本科院校班子按此要求作出调整。
全省高校试点院系党政主职“一肩挑”
针对院(系)党建压力传导衰减、党务工作弱化的现象,从2015年起,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在武汉纺织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等10所高校选择51个院系,开展院系党政主职“一肩挑”试点,院(系)主要负责人身兼两职,既是业务工作第一责任人,又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相互促进,打通了“中梗阻”,使党建工作在院(系)层面得到加强。
全面推开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
在试点基础上,湖北省2013年全面推开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目前,“双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比例达98.5%,具有教授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占90%以上,在“党建+教学科研”“党建+团队建设”等方面探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和载体,实现了党务、业务“双融合”,打牢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底盘”。“强化清单管理,强化责任追究,敢于亮剑,是湖北狠抓高校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道杀手锏。”
出台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高校责任主体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处长乔志强说,湖北省委审定出台了高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高校有6类责任主体,从理论武装、阵地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12个方面的管理清单。今年对所有省属本科院校进行了巡视,强化问责追责,对课堂教学、讲坛论坛、社团网络等履责不到位的,约谈所在高校党委书记。去年以来,全省通报批评了6所意识形态监管不力的高校,约谈了8位高校领导干部,并提出整改要求。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