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的有关精神,学校将开展2014年度第二轮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须为取得博士学位的我校正式职工,已获得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个人原则上不再资助。
2.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或应用创新性,对我校学科建设或对社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项目。立项依据要充分,研究工作具有自主创新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可在2~3年内完成研究项目。
二、资助方式
申请人自行拟定研究项目名称,并按要求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研究项目,学校将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原则上对于作为特殊人才引进的博士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正常程序引进的博士与我校自己培养的博士给予3—4万元。对作为特殊人才引进的博士和正常程序引进的博士与我校自己培养的博士的界定由人事部负责。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个人将申报材料填写完整,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学院公章后,将材料(纸质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交学校科研部(1024室),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宜
1.按照《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此项目要实行中期检查。
2.按照《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的经费使用程序和范围,在报销科研经费时按学校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要求进行办理。
3.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出版发表或申请专利、申报各类奖项时应在适当位置标明“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曾荷爱
联系电话:88147209
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的有关精神,学校将开展2014年度第二轮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须为取得博士学位的我校正式职工,已获得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个人原则上不再资助。
2.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或应用创新性,对我校学科建设或对社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的项目。立项依据要充分,研究工作具有自主创新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可在2~3年内完成研究项目。
二、资助方式
申请人自行拟定研究项目名称,并按要求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研究项目,学校将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原则上对于作为特殊人才引进的博士给予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正常程序引进的博士与我校自己培养的博士给予3—4万元。对作为特殊人才引进的博士和正常程序引进的博士与我校自己培养的博士的界定由人事部负责。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个人将申报材料填写完整,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本学院公章后,将材料(纸质一式三份,电子档一份)交学校科研部(1024室),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它事宜
1.按照《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此项目要实行中期检查。
2.按照《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的经费使用程序和范围,在报销科研经费时按学校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要求进行办理。
3.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研究报告等)出版发表或申请专利、申报各类奖项时应在适当位置标明“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博士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字样。
联系人:曾荷爱
联系电话:88147209
科研部
2014年10月10日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