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

信息公告 ANNOUNCEMENT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0浏览次数:149

学校各单位:
2016年度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指南已发布,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对策研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注重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参考。
二、研究重点
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为主题,以打造经济、城市、民生“升级版”为主线,加强对武汉经济、管理、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着力破解武汉全面深化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关注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法治城市建设以及文化发展等前沿问题,调动青年理论骨干的积极性,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和使用效益。
三、课题设置
基金项目主要分为委托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项目选题以《课题指南》(附件1)为依据,不偏离指南范围。研究成果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实证性、现实性,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服务科学决策的水平。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为引导青年人才关注武汉社科研究,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也可申报。申请人必须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组成员应吸收与课题相关的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报武汉市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应是尚未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出版的专著。社科基金项目在当年完成。
3.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申报参评时,必须依据项目成果提供两篇内容不同的《成果要报》,字数在3000—5000字,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参阅。
4.申报成果须由二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5.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五、有关事项
1.本《课题指南》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参照《课题指南》设计具体题目,不得偏离指南规定范围。申报课题要坚持学理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突出对策建议的现实针对性。
2.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为增强社科成果研究的及时性,市社科办将根据申报情况,在8月和12月,组织两次专家评审,通过初评、终评、公示、复核审批等程序确定资助课题。
4.武汉市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表可在大武汉宣传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打印。《申请书》一式3份、申报成果一式4份、《成果要报》一式4份,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分别于2016年7月8日、10月28日前报送科研部。电子版发邮箱
807163680@qq.com
联系人:曾荷爱
联系电话:88147209
  
                                          科研部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