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武工商发[2013]19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第二届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13年~2016年)申报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凡我校在编教职员工以我校名义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以第一版第一时间为准)取得以下所列成果的,均可申报参评:
1.以我校作为独立署名单位,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非教材)、公开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独撰)均可参加评选。
2.已获校级及以上各级各类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3.著作权有争议的作品不得申报。
4.为鼓励更多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一人限申报一项成果参加评奖。
二、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报送研究成果。报送的成果数量分别为:专著类成果每项3本;学术论文类成果每项报原件(或检索报告)一份,复印件3份(论文须将杂志封面、目录和正文一起复印)。
(二)单位初评
各学院、部门对《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初审主要审查:a.成果真实性;b.评审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规定;c.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d.是否已获上级政府奖励等。
(三)上报与终评
1.经各单位初评的评奖成果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电子版、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于年5月15日前报科研部,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2.科研部对各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审核之后,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终评,终审成果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评委通过为有效,并按得票多少依次排序。评审的结果将在全校公示。
三、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本次评奖设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9项。以上各奖项的设置,宁缺毋滥,根据评奖过程中的实际,作适当调整。
(二)奖励办法:获奖成果由学校科研部颁发证书、奖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