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附件1)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新时代高校标杆院系和样板党支部创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院(系)党组织一般应至少成立5年,基层党支部一般应至少成立3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的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要满足《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附件2)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附件3)的基本条件。申报培育创建的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基层党支部,要按照《实施意见》规定,严格做到“四个过硬”、“五个到位”和“七个有力”。
2.申报的各党总支应对《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和支撑材料认真审核,既要确保材料完整、客观真实,又要确保文字质量、行文格式。已开展的工作要写实,做到有条理、有举措;统筹确定建设任务,做到计划实、保障实;精心谋划预期成效,做到出品牌、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三、申报时限及有关说明
1.请各党总支于7月27日前将《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和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组织部邮箱173142457@qq.com。校党委遴选后于8月5日前将《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申报书》和支撑材料(一式5份,其中2份报教育部,3份用于专家评审)、电子版(以光盘刻录、电子邮箱形式)一并送达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逾期不予受理。
2.此次民办高校参加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实行计划单列,由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遴选后可向教育部推荐“党建示范高校”“党建标杆院系”项目各1个,“党建样板支部”项目5个,同时也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配套省级培育创建政策。因此,学校鼓励各党总支、党支部积极申报、争取立项,校党委将对省委高校工委认定的申报项目予以配套支持,对做出突出业绩的党组织、党员骨干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
1.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含重点任务指南和《申报书》)
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
党委组织部
2018年7月17日
附件1: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