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第一届学术带头人及第三届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1浏览次数:2666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和学术水平,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根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文件精神,学校拟评选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第一届学术带头人及第三届骨干教师。
一、评选对象
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突出,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的中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具体见《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申报表》或《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见附件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不得同时申报和兼任),提供近三年取得的有关教学、科研业绩材料等。填写《个人申报学术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二),证明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其中教学业绩及教学情况须教务部审核盖章、科研业绩需科研部审核盖章。
2.学院(部)推荐并公示。学院对申报者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本单位学术梯队建设的需要,进行评选推荐,推荐人选材料需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公示完毕无异议,填写《第一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申报材料汇总表》及《第三届骨干教师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三),将申报者材料统一报人事部。
3.主管部门初审。人事部会同教务部、科研部等相关部门对各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
4.学校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选拔条件及当年实际申报情况综合评审,将评审意见报校务会研究决定。
5.公示及发文。学校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完毕无异议,发布正式文件。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3年6月13日下班之前将汇总表和推荐人选材料提交至人事部(汇总表和申报表需另提交电子版)。学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申报表》、《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
2.《个人申报学术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
3.《第一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申报材料汇总表》、《第三届骨干教师申报材料汇总表》、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人事部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