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一批校级学术团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6-21浏览次数:2404

学校各单位:
根据《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术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武工商发〔2013〕11号】的精神,第一批校级学术团队开始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团队设立的目标
学术团队建设总体目标:以提升我校学术水平和学术实力为目标,力争形成以教授、博士为主体的学术队伍,搭建青年教师成长的平台。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梯队合理、素质优良,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学术团队。
学科团队建设具体目标:积极承担国家、省部、市级和企业等各级各类重点科研项目,取得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学术梯队,促进我校学科专业的快速发展。
二、学术团队申报的条件
1、学术团队负责人(学术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学术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良好的学术道德、学术进取精神和团队精神,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开拓发展意识,有明确的发展思路,积极促进本团队的创新发展。
2、学术团队应具有比较深厚的学术积累。团队的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基础,主持完成一定数量的研究课题,在本方向取得过重要成果,在省内外同等院校中具有一定影响。
3、学术团队应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学术团队研究方向应符合本学科领域发展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求,体现学校学科发展规划和已有优势,彰显学科专业特色。 
4、学术团队应具有稳定、合理的人员结构。学术团队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群体,或者是瞄准某一研究方向,经过有效整合而形成的研究群体。团队成员应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除学术带头人外,一般应有一定数量的学术骨干和研究人员组成。每个团队应有5名及以上成员。
5、学术团队有明确的依托学院。学术团队以本学院为依托,学校鼓励跨学院组建学术团队,其学术带头人所在学院为依托学院。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组建学术团队。由申报组建学术团队带头人填写学术团队建设申请表(表格见附件)。
2、学院(部)评审。申报的学术团队材料须经过申报学院(部)的评审,再由申报学院(部)的将通过评审的学术团队材料交人事部。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学术团队名单。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应按照本通知的第一条“学术团队设立目标”,选择研究领域,设计研究方向进行申报,团队拟开展的研究工作须以项目形式进行填报。
2、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术团队的申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申报团队的质量。
     3、学术团队申报材料应规范、准确、清晰、真实。申报材料一式17份,于2013年5月30-31日交到人事部。
附件:
1.《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校级学术团队建设申请表》
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申报校级学术团队诚信承诺书》
 
 
 
人事部    科研部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