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三期全省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骨干研修班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选派事宜安排如下:
一、 选派范围
学校学工部正科级及以上干部,学院党委(总支、支部)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副书记,校(院)团委(团总支)书记,优秀学生辅导员。
二、 选派名额及责任单位
选派名额2人,由学工部负责推荐人选。
三、 研修时间、地点、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三期全省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骨干研修班通知》。
四、 时间安排
1.2月28号前学工部负责将选派人员名单及《第十三期全省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骨干研修班报名登记表》报交人事部;
2.4月6日培训人员报到;
3.2014年4月6日至5月16日培训人员进行研修。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十三期全省高校学生事务工作骨干研修班通知
人事部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