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全国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3浏览次数:2111

各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全国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中商联技能鉴定中心【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职业
会展策划师、陈列展览设计人员
二、竞赛标准
分别按照《会展策划师》、《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国家职业标准二级(技师)以上等级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分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进行竞赛。
三、参赛条件
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在会展企业中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在职员工及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年满 18 周岁以上的均可报名参加。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活动。
四、竞赛安排
竞赛分为区域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区域选拔赛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和相关院校联合组织实施,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由组委会按区域竞赛获奖比例选拔。
陈列展览设计人员区域选拔赛于 2014 年 9 月中旬前完成;全国总决赛拟定于 2014 年 9 月下旬在北京举行。
会展策划师区域选拔赛于 2014 年 10 月中旬前完成。全国总决赛拟定于 2014 年 11 月下旬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
请相关学院积极选派教师参赛,并将参赛名单于7月7日前报至人事部备案。
 
附件:
1.关于举办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2014年全国商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2014年中国技能大赛计划安排表
 
人事部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