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第二届学术带头人及第四届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06浏览次数:1734

 
学校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和学术水平,形成合理的学术梯队,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文件精神,学校拟评选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第二届学术带头人及第四届骨干教师。
一、评选对象
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突出,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的中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具体见《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修订版)》(附件1)。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申报表》或《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可同时申报,未评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者,可参与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提供近三年取得的有关教学、科研业绩材料等。填写《个人申报学术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证明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其中教学业绩及教学情况须教务部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科研业绩需科研部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
2.学院(部)推荐并公示。学院对申报者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本单位学术梯队建设的需要,进行评选推荐,推荐人选材料需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公示完毕无异议,填写《第二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申报材料汇总表》及《第四届骨干教师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4),将申报者材料统一报人事部。
3.主管部门初审。人事部会同教务部、科研部等相关部门对各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
4.学校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选拔条件及当年实际申报情况综合评审,评审意见将报校务会研究决定。
5.公示及发文。学校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完毕无异议,发布正式文件。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5年5月20日下班之前将汇总表和推荐人选材料提交至人事部(汇总表和申报表需另提交电子版)。学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
2.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申报表、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
3.个人申报学术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诚信承诺书
4.第二届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申报材料汇总表、第四届骨干教师申报材料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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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人事部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