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师岗位实践管理办法》(武工商发〔2015〕17号)(附件1)、《关于教师深入企业实践的补充规定》(校人事〔2016〕14号)(附件2)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上半年教师企业实践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参与2016年上半年企业实践的教师(附件3),以及上批延期考核的教师。
二、考核程序
(一)实践教师自查
1.教师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师参加实践考核表》(附件4),需本人签字、学院审核、教务部审核、盖章;
2.提交实践总结(不少于3000字),主要结合企业实践工作,谈对所承担课程教学内容和模式的改革;
3.根据《关于教师深入企业实践的补充规定》(校人事〔2016〕14号)文件规定的实践任务及考核要求准备考核备查材料。
(二)学院审核
各学院在9月9日前完成教师企业实践资料审核工作,填写《企业实践考核汇总统计表》(附件5),并将统计表及教师自查材料报交人事部,同时学院需出具对教师实践过程管理的整体总结。
(三)学校考核组评议
学校考核组通过查阅实践备查材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实践教师述职,具体了解实践教师的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形成考核意见。考核组根据考核意见初步认定考核等级,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教师企业实践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将作为发放实践补贴、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考核合格者发剩下的2000元经费,考核优秀的发优秀津贴,当年实践考核不合格者将列入次年的实践计划。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和参与企业实践的教师要高度重视教师深入企业实践考核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准备相关考核材料。对完成情况较差、材料弄虚作假的,人事部将予以通报批评,且相关项目经费不予发放。
人事部联系人:孙梦瑶(综合楼1006)
联系方式:88147127
附件:请登录OA下载
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师岗位实践管理办法(试行)》
2.《关于教师深入企业实践的补充规定》
3.2016上半年企业实践教师名单
4.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师参加实践考核表
5.企业实践考核汇总统计表
人事部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