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1浏览次数:1698

学校各单位:
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稳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促进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双师型”教师资格评定办法(第2次修订版)》(武工商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6年“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人事档案关系在我校的专任教师。
二、评定条件
具体见《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双师型”教师资格评定办法(第2次修订版)》(武工商发[2015]15号)(附件1)。
三、评定程序
1.个人申请(11月8日前)。登陆人力资源系统自助平台,在“自助服务”模块下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人力资源系统“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流程图》(附件2)、《人力资源系统“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流程演示视频》(附件3),并提交相关资料的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能证书、企事业单位工作证明、所获荣誉、开设实验课、实验室建设、参与或指导实践项目或活动等证明材料。其中专业技能证书须提供在官方网站进行证书查询的证明。
2.学院推荐(11月15日前)。学院相关负责人在人力资源系统对提交申请的教师进行审批,并根据个人申报的材料,对照条件进行评议、考核,同意后填写《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4)报人事部。
3.人事部初审(11月22日前)。人事部会同教务部等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
4.学校教师评价与聘任委员会审定(11月30日前)。人事部对上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报送学校教师评价与聘任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聘任。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6年11月15日下班之前将汇总表和推荐人选材料提交至人事部,推荐人选材料用拉杆文件夹装订,评定表(可在人力资源系统中导出)和汇总表需另提交电子版。
附件(请登学校OA下载):
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双师型”教师资格评定办法(第2次修订版)
2.人力资源系统“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请流程图
3.人力资源系统“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评定流程演示视频
4.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汇总表
人事部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