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评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4浏览次数:995

各单位:
在董事会、校行政、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师生上下一心、共同努力,顺利的完成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进校评估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面总结评建工作,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学校决定对在评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型
(一)集体奖项
1.评建工作先进院(部)
按照9院1部50%的比例评选,总共评选5个先进院(部)。
2.评建工作先进部门
按照现有部门30%的比例评选,总共评选6个先进部门。
(二)个人奖项
1.评建工作先进个人
各单位按照正式在编教职工12%的比例评选并推荐先进个人(见附件5),预分配名额“四舍五入”,人数较少的单位(4人以下的)推荐1人,若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则增加3%的比例。
2.评建工作先进联络员
按全校评建联络员的20%评选在评建期间完成评建工作突出的个人。
(三)特别奖项
奖励在专家进校评估期间表现突出的个人(课堂教学优秀教师、优秀专家联络员、优秀学生、专项工作组先进个人等),由迎评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推荐。
二、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能够将评建工作作为首要工作,真正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和工作到位,从大局出发,局部利益服从学校整体利益,为评建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积极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评建工作的各项决定和安排,主动查找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中的差距,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真抓实干。
3.发扬团结协作、爱校敬业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评建工作,做到全员关心评建、全员参与评建、全员贡献评建,成效显著。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能够积极贯彻、落实评建工作的决定和安排,熟知评估知识。
2.能够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服从评建工作安排,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业绩突出。
3.能够自觉主动遵守评建工作要求,讲求实效,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评建工作。
4.在评建工作中,工作效果显著,出色地完成自身负责的评估工作。
三、评选工作程序
各单位对照《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考核办法》(武工商发〔2015〕30号)负责本单位自评、申报和推荐工作。
1.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按“评建工作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自评并申报先进集体(见附件1、2、3)。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附先进事迹材料(见附件3、4),自评及事迹材料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2016年11月23日前提交评建办公室。
2.评建办公室对照“评建工作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按评建过程记录牵头对各单位申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送校评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考核依据的期间为2016年3月1日至11月20日。
3.校务会讨论决定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四、奖励办法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奖惩办法》(试行)意见,按相关标准予以奖励。其中:
1.全校教职工普奖由基本和奖励数额两部分构成,奖励部分由本单位根据教职工在评建工作的表现进行合理分配。
2.集体奖发给单位,由各单位决定具体的分配数额。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完成本单位自评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各单位将考核自评分和推荐的先进个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评建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2016年11月23日12点前,联系人:王慧玲,联系电话:88147247,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到电子邮箱3145268723@qq.com。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附件(请登学校OA下载):
1.二级学院(部)评建工作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
2.各职能部门评建工作考核指标与评分标准
3.评建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4.评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5.各单位评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预分)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