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企业导师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1浏览次数:885

各学院: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生校外企业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武工商发〔2015〕16号)和关于印发《校外企业导师工作量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试行)(校教务〔2016〕12号) 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度企业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院企业导师(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依据企业导师签订的聘期任务书
三、考核程序
1. 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企业导师对照聘期任务书的内容,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企业导师考核登记表》(附件2),上交学院。
2. 学院考核。学院组织人员对企业导师进行考核,在《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企业导师考核登记表》(附件2)填写考核等级和聘任意见,上交人事部。
3. 人事部将考核登记表给教务部复核,并由部门领导签署考核意见。
4. 人事部签署考核意见。
5. 人事部将最终考核结果上报学校进行审定。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根据企业导师的考核结果和具体情况作出续聘、调整岗位、低聘、解聘等决定。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企业导师考核登记表》(附件2)上报人事部,纸质档签字盖章。
咨询电话:88147117 联系人:黄伟
附件(请登学校OA下载):
1. 学院企业导师名单
2.《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企业导师考核登记表》
3. 校外企业导师工作量认定暂行办法(试行)
人事部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