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本科生校外企业导师聘任及管理办法》(武工商发〔2015〕16号)和关于印发《校外企业导师工作量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试行)(校教务〔2016〕12号) 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企业导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学院企业导师(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依据企业导师签订的聘期任务书
三、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参加考核的企业导师对照聘期任务书的内容,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企业导师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准备支撑材料,报交学院。
2.学院考核。学院教师评聘小组成员对企业导师进行考核,填写考核和聘任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交人力资源部。
3.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并签署考核意见。
4.人力资源部将最终考核结果上报学校进行审定。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学校根据企业导师的考核结果和具体情况作出续聘、解聘等决定,并发放2018年上半年企业导师津贴。
五、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8年6月28日前将《企业导师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企业导师考核登记表》(附件2)报交人力资源部,纸质档签字盖章;《企业导师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953894560@qq.com。
咨询电话:88147127 联系人:庞俊姣
附件:
1.《学院企业导师工作量统计表》
2.《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企业导师考核登记表》
3.校外企业导师工作量认定暂行办法(试行)
人力资源部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