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rlzy发布时间:2020-12-25浏览次数:331


学校各单位:

为规范教职工职业行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水平,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及我校《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武工商发〔2018〕56号)等政策文件精神,现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本年度师德师风行为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教职员工(含外聘专职教师)

二、考核原则

1.以人为本,激励为主。坚持教育为主、重在规范,鼓励教师通过集体教育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道德素养,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充分尊重教师的民主权利,做到考核标准、过程和结果三公开,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三、考核程序

师德师风考核与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同时进行,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程序为小组评议、结果反馈、结果公示、异议处理、材料归档。

1.由各单位自行成立师德师风评定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2.师德师风评定小组成员由各单位领导班子组成,人数3到5人,严格按照师德师风考核要求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检查尊重事实,力求客观真实地评价我校教职工的师德水平。对小组内成员进行师德师风评定时,被考核人遵循个人回避原则。

3.各单位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要向被考核对象说明理由,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教职工对公示考核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考核评定小组进行反馈,要求复议。

4.评定结果由各单位公示三天,公示后无异议将《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职工师德师风行为考核表汇总表》(附件2)反馈给党委教师工作部陈敏老师,并进行集中存档。

四、考核等次

1.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凡评定不合格的,各单位需出示支持材料及处理意见。

3.考核以《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职工师德师风行为考核表》(附件1)为主要依据,有师德失范行为,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各单位在遵循本办法确定的考核原则和标准前提下,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考核内容。

五、考核安排

1.成立小组:各单位于2020年12月28日下午5点前将评定小组名单上报党委教师工作部陈敏老师(邮箱859683414@qq.com);

2.各单位组织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3.各单位公示结果并进行异议处理,最终考核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

4.结果反馈:各单位将考核结果(附件2)加盖公章,评定小组成员签署意见后,于2021年1月8日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陈敏,电子档发送邮箱859683414@qq.com。

六、考核结果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工作的首要依据。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七、其他事宜

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在师德考核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广大教师、学生的监督,对教师和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陈敏 88147107  859683414@qq.com

 

    附件:

附件1: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职工师德师风行为考核表.docx

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教职工师德师风行为考核表汇总表.doc

附件3: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doc

附件4:湖北省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力资源部

2020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