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同意推荐本单位陈茜等22名同志申报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
公示时间为3天(5月17日至5月19日内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通过实名制书面材料向校人力资源部反映(超过公示期的不予受理)。反映情况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人力资源部地址:综合楼1006;电话:88147117
附件: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证申报人员一览表(22人).xls.xls
人力资源部
2021年5月17日